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(水措計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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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(水措計畫) | 1.自動監測(視)及連線傳輸措施說明書 2.自動監測(視)及連線傳輸確認報告書 3.相對誤差測試查核(RATA) 4.執行連續168小時傳輸測試 5.自動監測(視)設施完工報告書 6.維護保養計畫書(或委外廠商之維護保養計畫書) 7.校正計畫書(或委外廠商之校正計畫書) | 全國 | |
設置對象 | 截止日 | 需求 | 設置項目 |
第一批對象為核准許可廢(污)水排放量達每日10,000立方公尺(以下簡稱CMD)以上,或經環評審查通過且核准許可廢(污)水排放量達2,000 CMD以上之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。 | 103年7月14日前 |
完成自動監測(視)設施之設置與連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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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監測水質項目為:水溫、氫離子濃度指數(pH)、導電度、化學需氧量、懸浮固體及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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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批對象為核准許可廢(污)水排放量達2,000 CMD以上之工業區、有排放未接觸冷卻水或採海水排煙脫硫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發電廠,或核准許可廢(污)水排放量達15,000 CMD以上之大型事業。 | 103年12月31日前 | ||
第三批對象為核准許可廢(污)水排放量1,500 CMD以上未達2,000 CMD之工業區,或5,000 CMD以上未達15,000 CMD之事業。 | 105年12月31日前 | ||
第四批對象為其餘發電廠以外之事業,且核准許可廢(污)水排放量達1,500 CMD以上、未達5,000 CMD者。 | 106年9月30日前 | 應監測水質項目為:水溫、氫離子濃度指數(pH)及導電度。 |
水污染防治檢測:水溫、氫離子濃度指數(pH)、導電度、化學需氧量、懸浮固體及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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